我想說..上週1或2收到不認識的MAIL(沒有明確來意.只說想跟你連絡..關於某篇我的文章..就沒下文)..

後來周六這天..又收到落落長的MAIL..

大意是說..我的文章內容有一排提到對他們來說看了不太蘇福的字眼!!!

(((其實..第一次來信..大可直說..因為我並沒有想損害任何人的意思..加上我確實沒吃過你家的東西..也沒有吃到檢驗不合格的商品我也不是受害者..明講我絕對會修改也很樂意~因為是因我而起)))

整封信..

第一強調..先批評我文章裡的這間店家..絕對不會美味口感也不好

第二強調..關於他們進口的東西不合乎台灣標準事件他們盡力做改善(這很好ㄚ知錯能改..但也不會因為這樣..就表示沒發生過這件事..是不是??)..

但讓我~最不蘇福的是這段話....

公司將保留法律追溯責任,希望您能公平公正的寫清楚或是能夠據實陳述。........

其實看完信..店家強調自己的用心經營..我認同..我也很樂意修正..
但這句話讓人感覺其蒙子真差~要人家做就不要搬出法律追溯這種字眼(沒溝通過..不用跟我澇這種狠話吧!!)
講明一點..
店家先錯在先(引進商品)..媒體撥報在後(說台灣檢驗不合格)..
我身為消費者選擇自己吃的"安心的"..............這有需要讓人追究法律責任????
我絕對不是想惹事的人今年開春我就說..發文我會更小心我想多講好話..
 
只是有些話該說我還是想說..
其實網路文章本來就是參考就好..老娘也常常是吃個爽勁..
 
東西好吃-爽..
服務好-爽
便宜又好吃-也爽
店員男的帥女的美-看了也爽
店家招待-更爽
若不跟老娘收錢...整個就是爽翻天了阿!!!!!
(所以吃完你爽就爽..你不爽我也不覺得怎樣~但也歡迎跟我分享你多不爽!!因為我去吃的當下確實感覺沒賣壓..但店又不是我的我也無須為店家多說好話..我只說我的感受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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